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21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现将我院2017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子荣

  卡米力·阿不力克木  杨晓君  李莉  朱璇  朱金芳  刘婷  高蕾  包晓玮  艾乃吐拉·马合木提  热娜古丽·木沙  杨静  赵晓敏  陈铮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政策和原则,审查批准录取方案,解决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请学校批准后决定。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班主任、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及主要任课教师代表等人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范围

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总评成绩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范围内(民考民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原则上不得有不及格课程或重、补修课程) ,原则上按学分绩点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推荐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平均成绩75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推荐人参加校外推免生复试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

)优先推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热爱科学、热爱新疆,传承屯垦戍边精神,立志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服务的学生。

2.对我校重点建设学科和专业具有浓厚学术兴趣,具有特别突出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的学生(须经两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校级评审),可不受外语及学习成绩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支撑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在学校和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3.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4.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5.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排名前三即可);

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因外语或学习成绩排名而受限制的,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列为推免生的,应另行出具书面意见,与其他材料一同报送研招办备案。意见内容需公示。

)专项推免

1.“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名额及条件要求详见校团委相关通知。

2.选聘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专项计划。推免条件及要求详见《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选聘辅导员专项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转为普通推免生名额使用。

四、推免生名额

(一)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根据学院符合推免范围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及学科建设等因素综合考虑,2017年学校下达给我院推免生总名额待定,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待定。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毕业班级不设置限额,根据本班实际情况,符合推荐条件的即可报名。

(二)参加专项计划的申请人均需按照本通知所列要求完成所有推免流程。

推荐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制定推免细则

920日前制定好我院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学院网站和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公布,与《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表》一并报研招办备案

2组织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组织学院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7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推免生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于92011:00前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学院对学生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之后归还申请者,学院保存复印件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项目立项文件以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免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的排名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7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4、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含候补推免生)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推免生存在的问题,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上报推免生名单

  学院将推免生名单上报至校研究处招生办。

、推免生接受

928-1025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所有复试及录取通知均通过该系统发布和接收。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另文通知。

参加专项推免的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接收此类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考试纪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推免生质量。推荐过程中杜绝开具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本专业年级排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2、学院涉及公示内容的必须依照公示要求,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本次推荐免试工作改革力度大,时间紧,学院将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安排工作,并根据时间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咨询与申述

地址: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办公室    

邮编:830052

咨询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2464

申述部门:院长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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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年九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