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我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097200)一志愿上线23人,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095135)一志愿上线72人,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名额,见后续公告。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见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xjau.edu.cn/)发布的相关通知。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一)审查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
4.往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
5.留学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7.大学期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yjsc.xjau.edu.cn/);
9.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方式
线上复试的考生,审查材料需要按照要求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上传。
线下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学院完成复试资格审查并上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提交日期
1.一志愿考生提交时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考生于复试前一天到学院指定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和材料提交工作;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考生请于2023年3月25日12:00至2023年3月27日12:00间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全部采用线下形式复试。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复试。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考生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我院提出申请。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录取比不低于1:1.2。
(三)复试流程
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学硕)线下复试流程
(1)复试前学院在“钉钉”APP上建立复试工作群,用于工作通知。
(2)报到:考生需于指定时间到学院完成复试前资格审查并上交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场地设置
待考区:工科楼519室
应考区:工科楼615室
突发情况观察区:工科楼523室
(4)应试:复试当天,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提前60分钟)到指定的待考区报到登记,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听取工作人员的指引,按照要求进行复试,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在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作弊嫌疑,经提示仍不纠正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5)待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招生计划,分批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凡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待录取机会。
2.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硕)线上复试流程
(1)要求:校内考生须在学院提供的统一的复试场地进行复试。不使用我院统一安排的场地复试的考生,须自行在符合复试要求的场所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
(2)网络测试:复试前学院在“钉钉”APP上建立复试工作群,用于工作通知,并在正式复试前1-2天组织网络测试,选择我院场地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测试,不使用我院场地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做好准备参加测试,无故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场地设置
待考区:工科楼519室
应考区:工科楼517室
主考区:工科楼615室
突发情况观察区:工科楼523室
(4)应试:在我院复试场地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待考区报到登记,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在我院复试场地的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到达考试顺序时及时应答。
请全体考生遵照《新疆农业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进行,听取工作人员的指引,按照要求进行复试,所使用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屏幕上,不得有与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在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作弊嫌疑,经提示仍不纠正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5)待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招生计划,分批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凡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待录取机会。
(四)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科目均以面试形式进行。
考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共五个方面。还将通过考生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因考生个人无法回答评委提出的所有题目,复试时间无法达到20分钟者,由考生个人负责。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该项考核不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3.综合能力考察(占复试成绩的40%)。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4.专业课考核(占复试成绩的40%)。专业课考核由学院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跨一级学科考生、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该项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由学院组织笔试(开卷),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表1 复试及加试科目
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 | 复试科目 | 食品生物化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王淼、吕晓玲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加试科目 | 1.食品工艺学 | 食品工艺学 | 李先保 | 中国纺织出版社 | |
2.食品营养学 | 食品营养学 | 孙远明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复试科目 | 食品生物化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王淼、吕晓玲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加试科目 | 1.食品工艺学 | 食品工艺学 | 李先保 | 中国纺织出版社 | |
2.食品营养学 | 食品营养学 | 孙远明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五)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
表2 复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复试小组 | 复试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组 | 2023年4月1日 10:00-14:00;15:3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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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复试组 | 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 10:00-14:00;15:3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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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同时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我院专业调剂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为食品科学大类相关专业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本科专业为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命科学、药学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也可纳入调剂范围。
2.考生报考专业需满足以下要求:
(1)学硕食品科学与工程(097200)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97200)”的考生调剂;
(2)专硕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食品科学与工程(097200)”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领域授权点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3.调剂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学院负责调剂考生具体遴选工作。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复试成绩=100×(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总成绩)×20%+100×(综合能力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总成绩)×40%+100×(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总成绩)×40%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二)录取原则
1.学院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报研究生院。
2.各专业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超过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数。
3.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折算成百分制,小于6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任一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小于60.0分);
(4)复试违规违纪,或后续发现弄虚作假经证实者。
七、信息公开
(一)公示
1.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syxy.xjau.edu.cn/)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考生),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备注说明。
2.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syxy.xjau.edu.cn/)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二)咨询与建议
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2464
联系人:于老师
(三)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
(四)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纪委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0991-8763073
(五)突发情况或技术保障联系人
联系人:陈老师 0991-8762461
八、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3日
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