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912

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长:王子荣

       成    员:叶尔博力·沙丁 李莉 杨晓君(防疫负责人) 周建中

    书:于晨晨

技术保障人员:陈铮  冯思豫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长:李莉

    员:艾克拜尔·买买提  王英  冯思豫  于晨晨

监督电话:0991-8763072

三、招生计划和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1 学术型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推免生

一志愿上线

拟调剂

0972 食品科学与工程

01食品科学

50

6

22

22

02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3食品营养

04 食品安全

2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推免生

一志愿上线

拟调剂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75

0

36

39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见学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复试名单见我院网站(http://syxy.xjau.edu.cn/)。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审查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

4.往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

5.留学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在职定向就业协议书;

8.大学期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网站下载http://yjsc.xjau.edu.cn/);

10.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方式

复试材料需要按照要求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上

(三)提交日期

1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时间:开始时间为20214400:00,截止时间为20214523:5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我校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考生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录取比不低于1:1.2

(三)复试流程

1.网络测试:复试前一周将在“钉钉”APP上建立复试工作群,用于工作通知,并在正式复试前72小时组织网络测试。

2.报到:

1)报考本院已返校的考生,由学院统一提供复试场地,本细则指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待考区报到登记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复试。

场地设置如下:

 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硕)

待考区:工科楼513室

应考区:工科楼616

主考区:工科楼615室

       突发情况观察区:工科楼520室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专硕)

待考区:工科楼513室

应考区:工科楼530-2室

       主考区:工科楼531-2室

突发情况观察区:工科楼520室

2)报考本院的校外考生须按照“学信网”中“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待考。

3.应试:遵照《新疆农业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进行,听取工作人员的指引,按照要求进行复试,所使用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屏幕上,不得有与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在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作弊嫌疑,经提示仍不纠正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4.待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依据学校下发招生计划,分批次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凡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待录取机会。

(四)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考核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

考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还将通过考生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该项考核不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总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方式进行,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3.综合能力考察(占复试总成绩的40%)。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4.专业课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专业课考核由学院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一级学科考生、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学院通过钉钉视频方式组织笔试(开卷)。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 复试及加试科目

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

复试科目

食品生物化学

食品生物化学

天津轻工业学院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加试科目

1.食品工艺学

食品工艺学概论

孟宪军

中国农业出版社

2.食品营养学

食品营养学

孙远明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复试科目

食品生物化学

食品生物化学

天津轻工业学院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加试科目

1.食品工艺学

食品工艺学概论

孟宪军

中国农业出版社

2.食品营养学

食品营养学

孙远明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五)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

4 复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复试小组

复试时间

备注

1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组

202149-410

                900-140015:30-20:30

 

2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复试组

                   202149-410 

                900-140015:30-20:3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同时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或“药学专业”,学院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83200”的考生调剂;

2.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同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同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3.我院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领域授权点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

3.调剂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学院负责调剂考生具体遴选工作。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100×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总成绩×20%+100×综合能力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总成绩×40%+100×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总成绩×40%

(二)录取原则

1.学院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报研究生管理处。

2.各专业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超过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数。

3.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折算成百分制,小于6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任一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小于60.0分);

4)复试违规违纪,或后续发现弄虚作假经证实者。

八、信息公开

(一)公示

1.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syxy.xjau.edu.cn/)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考生),公示期为3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备注说明。

2.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syxy.xjau.edu.cn/)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调剂拟录取考生),公示期为3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二)咨询与建议

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2464

联系人于老师

(三)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762956)。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复议的,责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织复议。

(六)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七)突发情况或技术保障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0991-8762461

九、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