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05浏览次数:482

进一步规范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细则所称的推免生是指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的学生。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成立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

推免生复试小组

组长:王子荣

  副组长:叶尔博力·沙丁、李莉、杨晓君、周建中

  成员:杨海燕、冯作山、朱璇、巴吐尔·阿不力克木、朱金芳、张珍珍、王伟、韩海霞、逄焕明、白云洁、赵晓敏于晨晨

  秘书:龚娅军

  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推免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李莉

  成员:艾克拜尔·买买提、王英、冯思豫、于晨晨

  推免生复试监督小组制定本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监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接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接收推免生类型及接收专业

  我接收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接收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和食品加工与安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一)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二)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三)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四)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专长或证明材料。

四、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方式

2021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101212:00

复试地点:本校考生在新疆农业大学工科楼六楼会议室(615室)进行复试,外校考生通过网络形式进行复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资料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供: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民考民的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申请者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相关证件原件须在复试时验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取。

  通过审阅推荐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交由复试工作小组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后组织复试。

(四)复试基本要求及算分方式

  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科专业性质和特点设计复试内容提前准备复试面试提纲,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并通过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英语水平、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15分钟。面试包含的各项内容及分值分配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0分)。对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

2、学业成绩40分)。重点考察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能力、外语英语水平等内容。

3科研潜质考核(30分)。重点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等内容。

4社会工作等其他项目(10分)。重点考察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要求画面完整、画质清晰、音质清楚,录像妥善保存一年以上。

复试成绩所有评委面试评分的算术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名,依据接收推免生的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五)复试流程

1、报到: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于101211:00到达工科楼513室备考线上考生需于11:00测试网络并保证网络通畅;

2、应试:考生应遵照有关法规和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复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录取:拟录取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及时接受学院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凡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规定时间内未接受且未向我院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公示及申诉渠道

   学院确认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将拟录取学生材料报研究生管理处。

研究生管理处复审无异议后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一)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二)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未经复试的申请者;

(四)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五)研究生入学前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七、细则适用于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