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2020年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407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的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机理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奖学金类别、标准及比例、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奖学金类别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3)研究生学校奖学金

(二)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及评选范围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生2万元//年。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研究生人数的3%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1//。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研究生人数的10%

3、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硕士生0.5//年。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研究生人数的20%

4、评选范围:本学院的所有在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的各类研究生。其中,当年入学的优秀新生(推免生,入学总成绩学科排名前5%的一志愿考生)可直接获评研究生学校奖学金

5研究生奖学金按年度评选,同一年度内国家奖学金者、自治区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申请条件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申请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选年度受到学校及学院处分;

(三)个人档案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注册学籍

(四)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开题报告一次性通过;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的英语课程成绩不低于65分,其它所有课程成绩均不低于75分,自治区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申请者的英语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其它所有课程成绩均不低于70若仅单科成绩与要求的最低分相差1分,但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可破格参评,但最终所获奖学金等次须比实际排名获得奖学金降低一等(如申请人英语课程成绩为59分,但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则可破格参评,若该申请人综合成绩排名可获得自治区奖学金,但因英语成绩未满足评选要求,则实际获奖等次降低一等为学校奖学金);

  (五)在学术研究中不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

  (六)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原则上必须至少已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学术型硕士须至少有一篇论文已见刊,专业硕士须至少有一篇论文取得录用函;

  (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学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事业。 

  (如研究生有以下情况,可优先评选奖学金:

1在国际或国内高水平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或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如研究生有以下情况,视情节严重降低评选等次以至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

  1因个人疏忽直接造成实验室(人员)安全事故,或导致安全隐患危及人员和设备公物等;

  2通过各种网络和媒体,或者利用讲座、座谈会等方式,制造或散布不良言论,造成负面影响者

三、评审组织

为公平、公正、有效的开展评审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初步评审及受理相关申诉等。名单如下:

  组  叶尔博力·沙丁、王子荣

  副组长:李莉周建中、杨晓君

  成  员:杨海燕、冯作山、李学文、朱璇、黄文书、武运、巴吐尔·阿不力克木、张珍珍、王伟、杨兴元、韩海霞、高蕾、白云洁、赵晓敏、冯思豫、于晨晨、徐杨林、伟、张玥、何欢、岳明

  评审工作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发布评审通知组织初步评审上报评审材料公示评审结果受理相关申诉等。

四、评选办法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综合测评成绩评定,根据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评定。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平均分×40%+综合成绩×60%

  课程成绩计算标准:

  2019学术型硕士课程成绩限定标准:所有课程(公共课、学科平台课、专业方向课)平均分;

  2019专业硕士、2018级学术型硕士课程成绩限定标准:所有课程(公共课、学科平台课、专业方向课)平均分占60%,开题成绩占40%

  课程平均分以研工办出具的成绩单为准;

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科研成果

1、学术型硕士

1)算分方式:SCI每篇按10×分区系数×影响因子×分区系数计算,一区系数为2.0,二区系数为1.7,三区系数为1.3,四区系数或SCIE类为1.0,影响因子不足1.0的,均按1.0计算;EI每篇按影响因子计算;CSCD每篇按影响因子计算;中文核心每篇按影响因子计算;统计源期刊每篇按影响因子计算;发表收录于CNKI系统的会议论文被整篇收录的记1分,只收录摘要的记0.5

  (2)要求:参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研究生本人,或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第一单位必须是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

  (3)除国奖以外,其他奖学金的参评论文可为见刊、网络首发、录用函的方式,录用函须有导师担保签字并提供汇款发票,所有参评文章仅能使用一次

  (4)使用录用函的论文,所赋分数为已见刊、网络首发论文的60%

2、专业型硕士

(1)算分方式:SCI每篇按10×分区系数×影响因子×分区系数计算,一区系数为2.0,二区系数为1.7,三区系数为1.3,四区系数或SCIE类为1.0,影响因子不足1.0的,均按1.0计算;EI每篇按影响因子计算;CSCD每篇按影响因子计算;中文核心每篇按影响因子计算;统计源期刊每篇按影响因子计算;发表收录于CNKI系统的会议论文被整篇收录的记1分,只收录摘要的记0.5分。在基层企业参与实习实践,企业评价其实习实践成绩为“优”4“良”记2分,“中”记1

    (2)要求:参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则按分值的40%计取,若为第三作者,则按分值的20%计取,非第一作者加分累计不得超过4分。

  (3)参评奖学金论文可为见刊、网络首发、录用函的方式,录用函须有导师担保签字并提供汇款发票,所有参评文章仅能使用一次。

  (4)使用录用函的论文,所赋分数为已见刊、网络首发论文的60%

)教材编著:参编教材,主要编写人员记5分;参编专著,主要编写人员记8分。

)申请专利: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记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记4分,发明专利每项记8分。

要求:

1、若第一专利人不是申请人本人,则必须为申请人导师;

2、专利排名只记本院研究生前3名。专利排名研究生中第二,则按分值的40%计取,专利排名研究生中第三,则按分值的20%计取

3、第一专利权人须为新疆农业大学。

)英语等级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记2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记4分,英语四、六级按最高级计算,不累加;参加雅思考试得6.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90分及以上,记9分;英语成绩每年可重复使用。

)奖励及荣誉

1、校级通报表扬者记1分,院级通报表扬者记0.5分;

2、科研类获奖:国家级记6分,自治区级记4分,校级记2同一类别奖项只记最高奖项得分

3、文化活动类获奖年度评优奖励、奖学金奖励:国家级记3分,自治区级记2分,校级记1,文化活动类获奖同一类别奖项只记最高奖项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4民间团体组织的活动或竞赛获奖“文化活动类奖”分值的50%计分,且同一类别奖项只记最高奖项;

5集体荣誉获奖,参与者均加分;

)参加活动情况

1、学术活动

(1)参加各类学术交流会记0.2分,累计积分不超过0.6分;

(2)投稿参加学术交流会0.3,累计积分不超过1.2

(3)投稿并被收录的情况请参考“(一)科研成果”中具体规定;

(4)参加会议并用中文做报告2分,用英文做报告4

2、志愿者活动

(1)疫情期间居住地社区长期担任志愿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证明)3

(2)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活动,参加一次记0.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3、政治学习、文体类活动

(1)参评研究生须认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活动,无旷到记录;请假1次记负0.3分,累积3分则取消评选资格;

(2)参评研究生中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无旷到记录,请假1次记负0.5分,累积1.5分则取消评选资格

(3)校外访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参加活动情况由对方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

(4)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参加一次记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参加项目情况

1研究生主持申报国家创新项目记3,主持申报自治区级创新项目记2分,主持申报校级创新项目记1分;主持申报并获批则按照“主持申报”基础的1.5倍赋分;主持项目并结项则按照“主持申报”基础的2倍赋分;

2、项目加分只记前3人,主持人按100% 记分,排名第2,按原分数的40% 记分,排名第3,按原分数的20% 记分。

学生工作及服务

1研三班委记2分,曾经担任过校级院级研会干部的记1分;

2、研二班委、校级院级研会干部记3分,干事记1分;

3、助管按照工作时间按月记分,总分3分;若在工作期间有突出贡献,可直接记3分;在学校其他部门担任助管,需提供相应部门开具的工作时间及表现证明;

4、各项职务得分不兼得,以高分计算;

5、经班委会、研会投票,视评选者在任职期间发挥作用程度,减半或不加分;

6、若学生干部中途离职,则按照任职期限按月记分,是否记分由现任班委会投票决定。

7、班委职务以学院班委换届时所设职务为准。

日常表现

1损坏实验室器械,乱扔实验垃圾,导致轻微事故,污染环境,如实验室漏水或水管堵塞等记负5分,累积10分一票否决;

2、实验室、宿舍受到学校、学院督导组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记负3分,实验室、宿舍其他成员记负1累计6分则取消评选资格;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学校要求按时上报体温,未按时上报次数大于5次的,一次记负0.1分,扣分上不封顶;

(十)其他说明

1综合赋分相同时科研成果项得分高者优先;

2、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对于不在参评时间范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社会活动以及获奖荣誉等材料不予认定;

3、只认定研究生期间所获得的支撑材料,本科期间的不做认定;

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年度任何类别的奖学金评选。 

五、评审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及奖学金评选办法,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向研究生处报备后在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发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并组织初步评审工作。

  (二)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由研究生秘书、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收取奖学金申请者的各项支撑材料并审核真实性,赋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将结果初步推荐至学院评审工作组。

  (三)学院评审工作组再次审核支撑材料及赋分结果,召开会议确定奖学金评审初审名单,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纪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研究生处上报初步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

  (四)研究生处对各学院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上报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在相关经费到位后,按照评审结果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二)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奖学金情况记入档案。

  (三)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如存在不规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并追回奖学金

1、评审过程中研究生如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评审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院、班级评审工作组在评审过程中如存在不规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在获奖期间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3、在受助期间退学或休学者

4、将奖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科研和生活之外者,奢侈浪费,造成恶劣影响者

   5通过各种网络和媒体,或者利用讲座、座谈会等方式,制造或散布不良言论,造成负面影响者

  (五)对学校确定的各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处、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逾期不再接受申诉。

七、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